原标题:1995年,他因“杀人”判死缓,拒绝劳改、减刑,喊冤20年终获清白
“我没罪,你们凭什么判我死缓?”。
1998年3月2日,苦等4年的“杀人犯”杨明,终于等到了自己的二审判决。
可当法官当面宣布,维持原判,他依旧是死刑,缓期2年执行时,杨明失控了,大声质问,为什么没罪,却要给自己判刑。

杨明的态度,让几位法官不知所措,其中一法官说:“还从来没人敢跟我们拍桌子。”。
拍桌子?杨明不仅拍了,还直截了当地表示,自己不会在判决书上签字。
法官怕场面失控,赶紧收回了判决书,而杨明,则被两名警察押回了看守所。
回到看守所的杨明是欲哭无泪,他怎么也没想到,明明许多证据都证明自己是清白的,为什么他们还要判自己刑。
【因推理,成嫌犯】
杨明,贵州天柱县人,毕业于贵州机械工业学校,后进入天柱县火电厂上班,不到30岁便当上车间主任,可谓前途无量。
因为这份工作,当时的杨明,在天柱县的收入属于中上流,早早就给自己家盖了4层小楼,成了天柱县少有的富裕人家。

除了本职工作,杨明还在业余时间搞起了副业,那就是和自己的妹妹合伙儿,在自家的一楼开了个卡拉OK。
虽然这个所谓的卡拉OK只有20多平米,播放音乐用的还是磁带,但却是天柱县的第二家,很受年轻人追捧。
下午六七点,年轻人便蜂拥而至,一直要活跃到第二天凌晨一两点才打烊,杨明兄妹每天能赚百八十块钱。
放在现在,百八十不值钱,但在那会儿,这可是不菲的收入,毕竟,那个年代的人均月工资才三四百块钱。
虽然杨明在“商场”上很得意,但在感情方面却不如意,他和原配妻子生育1女,但在1993年,妻子却丢下3岁的女儿,不知所踪。

好在一点,杨明长得不赖又很有钱,虽然有个拖油瓶,但找个女朋友也不难,1995年1月,他与当地一位名叫杨雪梅的姑娘确定了恋爱关系。
可谁知有女朋友仅仅1个来月,他就莫名卷入一起杀人案。
1995年2月18日,杨明出门给妹妹修手表,看到屋后的池塘围满了人,还有人拿着照相机拍来拍去,他便上去询问,问过之后才知道,有人死在了池塘里。
当时的杨明,着急去办事儿,没有上去围观,可在尸体被发现的第二天,他却被警察带走了,询问他跟一个叫王家凤的女子的情况。
杨明也没多想,就“老实”交代了,说自己曾向王家凤借了1600块钱,还让她帮着自己从广东带了一些卡拉OK的录像带回来。

等杨明从派出所回来家,才从邻居们口中得知,池塘里那位死者,正是王家凤,是被人活活掐死的。
这时候的杨明,还是没有多想,可谁成想,很快谣言四起,都说王家凤是他掐死的,甚至还有乡亲当面问他。
杨明每天忙着赚钱,哪有功夫搭理这些事情?呵呵一笑,该干啥干啥。
都说众口铄金、三人成虎,随着流言愈演愈烈,3月28日下午7点左右,在王家凤死亡一个多月后,警方再次找到了杨明,把他和妹妹带走了解情况。

这一问,就是三四个小时,等晚上10点,杨明的妹妹问讯结束,在门口等着哥哥出来时,一名刑警却告诉她:“不用等了,你哥暂时回不去了!”。
原来,从王家凤的家人和日记本,警方了解到,王家凤与杨明的关系不一般。
在日记本里,王家凤详细记录了自己和杨明从热恋到感情破裂的经过,她的父母也说,在1994年12月21日晚上,女儿出门的时候,说的就是去找杨明。
面对警方掌握的这一新资料,杨明承认,自己与王家凤发生过几次关系,却否认是恋人。
此时的警方,已经把杨明列为了嫌疑人,原因很简单,王家凤死的那个池塘,离杨明家后屋的厕所,仅仅20来米,而且在杨明家厕所的一根木头上,有池塘的泥土。
于是,在专案组的推理下,这成了一场情杀案,当然,也不排除财杀!

为了让杨明认罪伏法,他们对杨明进行了一个多星期的审讯,每隔两三个小时就审讯一次,据杨明说,审讯的时候不分昼夜,他被五花大绑,跪在地上,警察的圆头皮鞋,时常在他前胸后背招呼。
即便吃尽苦头,杨明也始终不认罪。
【被女友“插”一刀】
因为杨明始终不认罪,警方在他身上找不到突破口,只能另辟蹊径。
1995年4月4日,他的女朋友杨雪梅被抓,理由是涉嫌杀人,9天之后,又因涉嫌赌博被收审,直到5月23日,才被放出。
在杨雪梅被捕的这50多天内,她做了4份供词,令人意外的是,这4份供词,都跟她的涉嫌杀人、涉嫌赌博无关,反而目标直指杨明。

据杨雪梅交代,1月21日晚上,她留宿在杨明家,次日凌晨2点左右,她听到了一楼卡拉OK的音乐声,和一个女人吵架声。
等杨明上楼后,跟她说是王家凤,第二天早上,她还发现杨明脸上有3道抓痕,很明显二人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情。
因为杨雪梅的供词,警方将王家凤的死亡时间,定在了1月21日夜。
1996年9月13日,杨明被送上法庭,本来,在开庭之前,杨明和律师信心满满,但看到杨雪梅的供词,杨明却怒了,在庭上大喊:“她在说谎,简直一派胡言!”。
为了证明这一点,杨明要求杨雪梅当庭对峙,甚至还让家人书面申请证人出庭,但杨雪梅却没有到场。
杨雪梅没到场,杨明和律师只能从别的方面着手推翻这份供词。

很快,他们便找到多名证人,证明在23日及26日,还在舞厅等地见过王家凤。
王家凤若是在21日就被自己掐死,别人怎么能在之后见过他?这足以证明杨雪梅在说谎。
也是因此,第一次开庭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为由,被驳回。
1996年12月,此案再次开庭审理,在没有增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这一次法院竟然认为杨明的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他死刑,缓期2年执行。
这一结果,杨明自然不认可,判决后提起上诉,但在1998年3月,贵州高院却驳回了杨明的上诉,维持原判,杨明依旧是死缓。
明明有多位证人能证明王家凤的死亡时间不是1994年1月21日,可法院却宁愿采纳一个不肯当庭对峙的证人的证词,也不愿意相信能证明自己清白的人,换做谁谁不恼火?

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杨明拍桌子质问法官,并且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字的事情。
【不认罪,不减刑】
虽然杨明不认罪,但他该坐牢还得坐牢,狱中的杨明,是恨死了女友杨雪梅。
但很快他就不恨了,因为2年之后,杨雪梅坠楼身亡了,他的仇恨也放下了,一个女人,被抓进警局50多天,什么口供问不出来?
虽然在之前的3年时间里,杨明已经遭受了许多屈辱,但坐牢后的他,依旧十分硬气,不服判决的他,拒绝劳动,把所有心思都花在了写申诉上面。

对于囚犯来说,若好好劳动,能得到加分、减刑等奖励,但杨明却拒绝了,他认为根本没犯法,用不着劳改!
每当有人叫他去劳动,他总是回一句:“我要写申诉,没空!”。
因为拒绝劳动,他曾被关了一次,但再往后,他不劳动狱警也不强求,也没有给他减分,事后他才知道,狱警们也很同情他的遭遇。
在狱中,杨明一共写了625份申诉,这些申诉,分别寄给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贵州的相关机构等等,可惜都石沉大海。
关于申诉信,他还说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那就是他给写信的许多官员,后来都落马了。
最让他印象深刻的,是当时中央政法委员会秘书长周本顺,因为他在信的开头写的是“亲爱的周秘书长”……

虽然不愿意劳改,可后来监狱还是决定给他减刑,要把死缓减为无期,但杨明却拒绝了:“我没罪,谈何减刑?减刑是对我的侮辱!”。
虽然杨明态度强硬,但监狱还是给他降为了无期,毕竟,这个死缓不能一直缓着不是,也算是对他的一种保护吧。
狱中的生活,不是常人能够忍受的,但抱着必须沉冤昭雪的信念,杨明却硬生生忍着。
后来,他感觉身体素质下降,便开始了跑步,每天绕着一个篮球场大小的场地,跑30多圈。
时光飞逝,转眼20年过去,此时的杨明,虽然只有50来岁,但已满头白发,比同龄人苍老了许多。
他也成了监狱的反面典型,狱警教育囚犯,常拿他举例子:“你看杨明,快20年了,有什么用?”。

可杨明却依旧不放弃,坐了快20年牢的他,只有一个信念——要么死在牢里,要么清白出狱。
【严惩冤案制造者】
杨明的坚持有用吗?当然有用,2013年,他的案子引起了来自北京的律师张磊和贵州的律师王宗跃的注意。
引起他们关注的原因有2点,第一,是杨明将近20年的坚持,第二,是卷宗有明显漏洞,仅凭一个没有出庭的证人,就给杨明判了刑。
在两位律师的努力下,2014年10月,贵州检察院开始复查此案,2015年4月,贵州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为由,让贵州高院再审。
2015年8月,贵州高院做出判决,因“杀人的事实和理由均不成立”,判处杨明无罪。
这一结果,让王家凤的亲人难以接受,质问法官:“他不是凶手,谁是凶手?”。
当然,被判无罪,并不是说杨明一点儿嫌疑也没有,只是采用了“疑罪从无”的原则。
究竟谁是凶手,这个恐怕永远查不出来了,毕竟,事情已经过去了20年。
坐了20年牢,洗刷冤屈出狱的杨明是一身轻松,他扔掉了监狱里的被褥和衣物,只带着自己写的半麻袋申诉材料回了家。
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扶着母亲坐好,恭恭敬敬给她磕了3个响头,紧接着,迈火盆、洗澡,驱除缠了他20年的晦气。
20年的牢狱,让杨明与社会严重脱节,看到电梯,他会好奇,看到女儿上网,他也稀奇,还让女儿给他注册了微信。
出狱后的杨明,心思依旧活络,他很想去北京上海香港看看,因为这是他年轻时的梦想,但很可惜,他心有余而力不足了,因为20年牢狱,让他身体大不如前。
一提起20年冤狱,杨明是感慨万千,20年时间,他失去得太多了,而这一切,都是因为那些人造成的。
对于国家补偿,杨明并不如何看重,可对于那些刑讯逼供的人,他是恨得咬牙切齿,他说自己一定要找到他们,要严惩这些冤案制造者。
即便找到这些人,他们真的会被严惩吗?实话说,可能性太小了。
像杨明这样的冤案,并不在少数,比如河南赵作海案、湖北佘祥林案、安徽于英生案、浙江叔侄案、萧山五青年抢劫杀人案、福建念斌案、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等等,皆是如此。
这些人中间,想要追责的也大有人在,但真正有结果的,却少之又少,大多数人,在获得国家赔偿后,也就不再“追究”了。
最终,杨明拿了203万的国家补偿,他的事情也算翻篇了。
假如说,杨明铁了心要追责,让他们受到惩罚的可能性大吗?其实并不大,原因有三。
第一,以前办案,和现在不同,那个年代,并非谁办案谁负责,许多时候都是集体讨论决定的,想找到起关键作用的责任人,难度很大。
第二,就是冤假错案不少,如果过分强调追责,很可能让许多案子平反形成强大阻力,不利于其他人的平反工作。
第三,以前的刑法和现在不同,现在是疑罪从无,但以前是疑罪从有、从轻。
就说杨明的案子,受害人与他发生过关系,而且死在离他家院子二三十的池塘里,他的嫌疑大不大?当然大,而且还特别大。
警方审讯他应不应该?实话说应该,只是五花大绑、圆头皮鞋招呼真的过分了,而后来让杨明的女朋友做出来的“供词”,也实在是不符合事实。
杨明无罪释放,证明他的嫌疑洗脱了吗?其实并没有,只是沾了“疑罪从无”的光。
当然,这起杀人案,别人干的可能性也极大,毕竟,杨明把自己的家,弄成了卡拉OK,也使得那里龙鱼混战,或许有人见王家凤深夜一个人,见色起意或者见财起意,将其掐死,也不是不可能……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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