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12月26日,原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发布《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本市生产领域家用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状况的公告(2018年第2期)》。此次共抽查本市60家企业生产的72批次家用电器产品,不合格检出率9.7%。
据公告,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依法对本市生产领域电源适配器、空气净化器、室内加热器等家用电器产品开展了质量监督抽查。此次共抽查北京市60家企业生产的72批次家用电器产品,其中电源适配器9批次,锂离子蓄电池及蓄电池组7批次,吸尘器和吸水式清洁器具3批次,电子坐便器4批次,加湿器2批次,贮热式室内加热器8批次,蓄热式、直热式电采暖散热器6批次,液体加热器(含电饭煲)5批次,电热毯(褥垫)5批次,空气净化器6批次,灯具3批次,家用及类似用途插头插座4批次,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4批次,延长线插座3批次,其它家用电器3批次。按照相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和相关标准,检出2批次电源适配器、1批次锂离子蓄电池组、1批次电子坐便器、1批次贮热式室内加热器和2批次空气净化器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9.7%。
抽查发现,部分电源适配器的发热要求、电气绝缘、抗电强度项目,个别移动电源的高温外部短路项目,个别蓄热式电暖器的发热、内部布线、元件项目,个别空气净化器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等电器安全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存在漏电、触电等人身伤害或引发火情的危险。
个别空气净化器的抗菌率、噪声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抗菌效果和使用舒适度差。
个别电源适配器的电源端子和电信端口的传导骚扰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可能影响其它电器的正常使用。
对于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理。对于涉嫌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产品,还组织生产企业开展了缺陷调查和召回工作。除因停产、转产、拆迁等原因不再继续生产的企业外,继续生产的企业已按要求或正按要求进行整改,部分完成整改的企业经复查检验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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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产领域家用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信息表
1、电源适配器(充电器)

2、空气净化器

3、贮热式室内加热器亿卡联盟

《中国质量新闻网》原文链接:http://www.cqn.com.cn/ms/content/2018-12/29/content_66270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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