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其实相当的不简单,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甚至会需要具体具体再具体。
会牵扯非常非常多的方面。
仅仅举一个较清晰的例子吧:
一个x国间谍,一个x公司间谍,再甚至一个个人雇佣的“侦探”(其实还是间谍)。
x国间谍相对于x国是在劳动,相对于别的国家有可能就是破坏了,而且这块劳动随着事态的发展,甚至可以被全部否认掉。这说明,劳动不但有区间性和相对性定义性,而且还具有变化性。
更重要的分别其实还在主观,心意念使然,这里更是复杂。100个间谍,有100种不完全相同的心意念。有为了,兴趣的,有为了生存养家糊口的,有为了多挣钱的,有为了雇主利益的,有为了局部利益的,有为了整体利益的,有为了....而且,这些目的,在其个人的心意念中,还会相互交织,不同程度的大小占比,而且随着个人认知,也在变化。
抢也一样,国家战争,公司战争,个人战争。
而且...砍倒一片森林做个凳子,算劳动还是算祸做?总需求100斤大米,实际产了200斤,坏了100斤,这个差,算劳动么?大炼钢铁算不算劳动?1亿修座桥两年塌了,算劳动?生产地沟油毒奶粉过期疫苗?
抢,抢劫的,算什么?
个人看法,表面现象说明不了问题实质,心意念才是决定性质的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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