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内务府慎刑司相当于一个特别的法庭,专门审理与旗人有关系的案件。具体如下
内务府设有慎刑司,审理内务府管辖的上三旗的刑事案件,答杖案件可以自己处理,徒罪以案件咨送刑部定案,奉旨审讯应处死罪的案件,则会同三法司定夺。
在地方,关于满族人民诉讼案件的审理有两个系统,京师所在地与京外省区分属不同系统。京师所在地,负责京师地区治安的步军统领衙门,可以审理普通旗人讼案,杖罪以下案件可以自行决定。京外省区,一般满人流罪以下归将军、都统、副都统管辖。旗营驻防所在地的旗人诉讼,由同知与州县会同审理。盛京地区旗人与边外蒙古的案件,专由盛京刑部审断。
与此相应,在监狱设置上,盛京刑部监收禁盛京地区旗人、蒙人及民人与旗人相涉的案犯和干连佐证。宗人府空房是监禁皇室成员即宗室觉罗犯罪者的场所。慎刑司监是监禁内务府管辖的旗人、太监、匠役的场所。步军统领衙门监狱是监禁京师所在地满人和八旗军人罪犯的处所。
曹寅出任慎刑司员外郎,其实是保证他有在内务府出任官职的机会。他自己并不过多介入刑狱系统。
曹寅从侍从升至内务府先后出任了慎刑司员外郎,会计司郎中和广储司郎中。对他后来出任江南织造在仕途上最有帮助的应该是出任会计司郎中。
“会计司管理内府努项出纳及庄园地亩之事。初名内官监, 设于顺治十年。顺治十七年改为宣徽院, 康熙十六年十月奏准, 改为会计司, 铸给司印。”(《总管内务府现行则例》)
会计司郎中相当于皇帝的私人理财顾问和会计,而江南织造又是专门供奉皇室的机构,加上康熙对曹寅的厚爱,曹寅升迁江南织造的肥缺自然水到渠成。不过令人叹息的是曹寅出任江南织造期间刚好碰上康熙四次下江南,导致曹寅在任期间亏空钱粮数十万两,不但遭到了众多非议,也给曹家衰败买下了伏笔,真可谓成也康熙,败也康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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